撿到寵物狗 索要700元報酬
2016-09-05 08:32 來源:揚州新聞網
史女士來電求助,她的一條寵物狗走丟后被一位市民撿到了,可是對方開價太高,她難以接受。
記者探訪史女士介紹,7月她家的一條白色博美犬在石塔農貿市場走丟了,最近,有鄰居告訴她家,有人在農貿市場外一商戶門口看到了一條寵物狗很像是她家的。得知消息后,她和家人就去石塔農貿市場附近尋找,幾天后還真的找到了,但想要回寵物狗卻不容易。
“對方開口就要700元。”史女士稱,她家小狗是7月21日走丟的,找到時已經超過一個月了。撿到小狗的高先生稱照料小狗花費不少,要700元報酬。因為對方要價高,史女士沒有同意。
相關回應記者陪同史女士一起找到高先生,高先生表示,這一個多月,他悉心照料,還帶小狗去寵物店洗澡,喂狗的費用花了不少,他要700元并不多。目前,雙方還在協商。
記者咨詢了律師。律師表示,根據民法通則規定:拾得遺失物、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,應當歸還失主,拾得者可向失主索要飼養、照顧寵物支出的費用,至于辛苦費由雙方協商,不可以強制索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