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10-20 01:39 來源:重慶晚報
近日,重慶晚報接到投訴,九龍坡區楊家坪直港大道斌鑫新華苑小區,就有業主把寵物店開在家里,狗叫得兇很是擾民,給物業公司反映多次沒解決,究竟該找哪個部門處理此事?
昨日,重慶晚報記者聯系到了投訴的俞先生。他是新華苑小區2幢業主,樓下的1-6業主從事寵物生意,在家中養有十幾條狗,午休或半夜狗兒如果叫得歡,影響鄰居正常休息。
重慶晚報記者來到小區,2幢樓下一位婆婆證實有人開了寵物店:“上了年紀的人,本來睡眠就不好,狗兒叫起也沒規律,搞得我們神經衰弱!夏天,開寵物店這家人把門開起,味道大得不得了!有的鄰居礙于面子不直說,有的鄰居給物管反映也沒得用呀。”
聽聞重慶晚報記者采訪此事,其他業主表示,曾向派出所反映過此事,警察也來過幾次,但問題依然沒得到處理。
重慶晚報記者來到1-6注意到,門上貼的一張白紙寫到:請勿敲門,有事打電話。靠近房門還沒敲,房子里就傳來幾只狗叫聲。敲了一陣,無人回應。
根據門上所留電話,重慶晚報記者聯系到了店主,稱要購買狗。不一會兒,一名中年女士自稱店主回家開門。門剛打開,一陣刺鼻的味道撲面而來。店主稱,家里從事犬只批發,這些狗都是銷往寵物店的。如果單獨購買,價格也便宜。
重慶晚報記者了解到,該寵物店不僅取得了工商執照,而且,注冊地址就是家庭住址。“聽鄰居說,這些狗兒叫起來很影響大家生活休息?”重慶晚報記者問。店主回應:“不敲門就沒得啥子事。“
“聽業主說,他們向物管、警方投訴過你們哦?”重慶晚報記者繼續問。店主沒有作答。接下來,對于寵物擾民等問題,店主均不作答。
本版稿件 重慶晚報記者 文翰 攝影報道
職能部門 該管不管?
重慶晚報記者首先找到小區物管詢問此事。物管工作人員表示,他們接到過業主反映也打電話詢問過。“開寵物店的業主說,要把狗兒管好,不得亂叫。啥子叫管好了,啥子又叫沒管好,說啷個界定?物管沒得執法權,我們沒辦法。”
核發執照的九龍坡區工商部門相關人士表示,工商實行先證后照,即取得工商執照后,再到對應部門取得相應審批。“如果住家地址作為辦公室,就沒有問題。如果把家里作為養殖存放寵物的地點,還應通過街道、警方取得相應許可。”
隨后,重慶晚報記者采訪了楊家坪街道城管科。相關負責人表示,根據《重慶市市容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規定:不在住宅樓、居民社區飼養雞、鴨、鵝、兔、羊、豬、食用鴿等家畜家禽。條例針對的是食用類家禽,不針對寵物,因此該問題不在街道管理范圍。“
按工商規定,在家里養寵物需到街道報備?該負責人表示,立即將問題向相關科室反映。
九龍坡區農委動監所相關負責人表示,根據誰發證誰管理原則,此事應由工商和警方管理。
九龍坡區公安分局政治處王警官表示,將聯系相關部門并回復重慶晚報記者反映的問題。截至重慶晚報記者發稿,仍未接到警方回復。
律師說法
協調不成直接起訴
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、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陳健康律師表示,根據我國《物權法》相關規定,如果寵物店確已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,居民向相關部門反映后,相關部門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,對寵物店店主進行調解或處罰。
陳健康建議,如果寵物店擾民不是特別嚴重,可由相關部門基層組織牽頭,通過業委會、物管等組織業主聯合召開院壩會,讓業主享有知情權和發言權,針對具體情況制定解決辦法。
居民對調解或處罰結果不滿意的,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、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