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10-27 08:53
趙先生是個愛狗的人,前不久,他花了1500元購買了一只雪納瑞。可領回家第一天狗就生病了。
十多天前,趙先生偶然在一個賣寵物的網站上,看到一條兩個月大的雪納瑞。他一眼就相中了。于是,前往了寵物店里,決定購買。趙先生說,店主告訴他,小狗差不多兩個月大很健康。剛打完第一針疫苗,過幾天去打第二針。因為考慮小狗過幾天就會打第二針疫苗,趙先生向店主交了200元定金。并在12號去店主家里領走了小狗。
把小狗領回家后,趙先生說,它就有點咳嗽、打噴嚏,他急忙聯系店主,店主也判斷,小狗可能是得了感冒,讓他買點感冒藥給小狗吃上。趙先生也照做了,可連吃好幾天,小狗的癥狀不但沒好轉,反而越來越重。領它去寵物醫院檢查,檢查結果是它有犬瘟熱。據他了解,犬瘟熱是一種病毒引起的傳染病,主要感染狗和貓。自己家也沒有別的動物,怎么會染上病呢?他認為,這病可能是買之前就攜帶的。
20號,趙先生來到長江路福寶寵物交易中心的這家寵物店,想要把狗退掉。但店主明確表示,這狗不能退。因為小狗在自己這時還是好好的,賣的時候也把打疫苗的證明給了趙先生,自己賣出的狗沒有問題。
最終,雙方沒能協商成功。趙先生表示,他手頭沒什么證據,不想追究店家的責任了,自己會出錢給小狗治病。記者了解到,犬瘟熱屬三類動物疫病,主要感染犬科、貓科動物,傳染渠道主要是病獸直接接觸,也可通過空氣、病犬分泌物、排泄物等傳染,不屬于人畜共患病。對于趙先生的遭遇,律師認為:趙先生不能證明狗在購買時就有病,權益很難得到保障。他提醒大伙,為了避免購買寵物后發生類似糾紛,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。此外,孫律師表示,為寵物店提供交易場所的商場,應該對寵物店盡到監管的連帶責任。不過如果趙先生不追究寵物店的責任,那么商場也就不用承擔相關責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