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1-19 08:45 來源:湛江晚報
犯罪分子假冒“貓主”,通過在互聯網上發布虛假信息謊稱要送養寵物貓,當被害人有意領養時,便要求被害人給付“航運費”實施詐騙。近日,廉江法院公開審理了兩起此類詐騙案件,李某軍、鐘某浩等7名被告人共騙取55名被害人人民幣9萬多元,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廉江法院經審理查明:第一起詐騙案件中,從2014年7月份始,被告人李某軍、鐘某浩以及陳某昊(另案處理)經合謀后,決定通過在互聯網上發布虛假信息的方法實施詐騙,并準備好戶名為“王×”或“陳×慶”的多張銀行卡,開通虛假“快運公司”網站及客服電話、客服QQ等。被告人廖某裕、莫某滔等人先后加入共同作案。被告人李某軍一伙實施詐騙的方法是:先由被告人一伙假冒“貓主”在互聯網站發布虛假信息,謊稱要送養寵物貓。當被害人有意領養時,“貓主”便以需要“航空托運”為名,要求被害人聯系由他們假冒的“快運公司”,“快運公司”要求被害人將托運費用匯到指定的銀行卡帳戶。待被害人匯款后,“快運公司”則稱被害人沒有加付手續費,之前付款已被凍結,要求被害人重新匯款。當被害人重新匯款后,“快運公司”又稱之前付款未達到公司規定的退款金額,要求被害人追加匯款以便辦理退款手續。每次詐騙得手或中途被識破后,被告人一伙便不再與被害人聯系,并通過購買手機充值卡等方法將贓款轉移或者直接提取現金分贓。2014年8月至11月間,被告人李某軍、鐘某浩、莫某滔、廖某裕及陳某昊等同伙通過上述方法,多次實施作案,成功騙取全國各地30名被害人的錢財共60595元人民幣。
另一起詐騙案件中,被告人鐘某煜、李某明、胡某溪用同樣的手法成功騙取25名被害人的錢財共36925元人民幣。
廉江法院經審理后認為,兩起案件中,李某軍、鐘某浩等7名被告人,以虛構事實的方法,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或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考慮到7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過程中參與實施詐騙次數、詐騙的金額及地位作用的差異,法院依法分別判處李某軍、鐘某浩等7名被告人一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,并處五千元至二萬元不等罰金。目前,兩起案件的判決均已發生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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